甘肅酒泉祭祀風俗
甘肅民間一年中有四次共同祭祀祖先的活動,喪禮似乎更復雜、隆重,單從形式來說,就有樹葬、陶器葬、巖葬、火葬、棺木土葬等等。時間均以農歷為準。三月清明上墳掃墓,獻以芽面包子(麥芽面做餡),并焚化紙錢;七月十五上墳燒紙,獻以葫蘆包子;十月初一上墳燒紙,獻以麻腐包子(蘿卜加麻籽汁做餡);臘月三十上墳祭祖,獻以過年供品。
人死要擇時辰入殮,并用柏枝、檀香煨水洗尸,否則死者會成游蕩鬼魂。洗尸后舉行穿衣褲儀式,穿衣裳須穿單數,如三、五、七、九;不能穿有銅鐵扣子的衣褲,銅鐵扣會使人變成汗八(無下巴的鬼)。不能在棺材里墊氈條,否則閻王就會罰死者數氈條。入殮后,棺材要點長明燈。家人坐在棺材邊,高唱“守靈唱”,而由兩個富有經驗的畢摩在靈前高唱“指路經”唱詞往往達上萬行。撒尼人認為,人死了就是回到祖先居住過的故地“阿著底”,這是一個“不冷不熱、不饑不渴、不黑不暗”的陰間仙境。撒尼人經書中開篇講到“阿著底”時說,過了打鼓巖,就可以找到“阿著底”。祖先會在那里吹吹打打,而且殺了很多牲口在等候。祖先會告慰死者不要有什么抱怨,先生就得先走。所育經文中除祝福祖先、哀悼祖先之歌外,還有若干敘事詩組成的復述歷史、追憶祖先發明的勞動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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