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根廟
喇嘛教組織可分為兩大系統,即學位系統和權位系統。葛根是活佛,是全廟的主宰和精神領袖。清朝末年是葛根廟宗教活動的鼎盛時期。當時,廟內的喇嘛人數約1200人,其中有獲“拉布巴金學位者70名左右;廟奴達240多戶。當時葛根廟各倉每月都有各自例行的大型經會。全廟的“查瑪大會每年定期舉辦3次,每次有60多人參加,分別扮演成各種神、鬼、獸、禽等角色,利用其動作、表情表現驅趕魔鬼激烈搏斗的情形。
葛根廟喇嘛禁戒條例共有253條,根據喇嘛學歷不同、地位不同而對其守戒要求各有不同。如有破戒者,輕則挨打,重則挨打后還要罰做苦役10~15天。對屢教不改者,驅逐出廟,派人將其送回原籍。
廟宇布施收入有兩種形式:一是奉送,二是化緣。這兩項收入是各廟倉經濟的基礎。從清朝末年到民國初期為該廟布施收入最多的時期。施主奉送部分在每逢廟會、天災病害、兵荒馬亂之際較多;赴外化緣部分是修繕堂舍、請佛取經時較多。當時的布施收入主要是以牛、馬、羊、銀元等為主。寺廟以布施收入作為基礎,發展畜牧業、農業和其他經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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