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簽證須知
拉脫維亞入境簽證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而且不能延長;除外交、公務和專業簽證外,半年內停留不能超過90天;一次入境期間不能超過90天;如半年內停留90天以上,要依法獲得居留許可等。
簽證申請程序如下:
①一次性入境簽證。申辦拉簽證需要邀請函。邀請人需向拉移民局提供有關材料,按邀請人不同,分為兩種情況:
(a)以個人名義發邀請,需要交:
----證明個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,
----已填好的邀請表格,
----如同時邀請幾個人,他們在拉期間又住在一起,需提供居住地情況,
----提供足以證明與被邀請人認識的材料,如照片、信件等。
(b)以單位(法人)名義邀請,需要交:
----邀請人身份證明,
----已填好的邀請表格,
----含有邀請理由、探訪期限、逗留地點等內容的申請信,
----經公正的注冊證副本,
----本年上季度納稅情況證明,
----企業從事某種具體的經營活動所需的許可證,
----下列證件中的一種:
·邀請人與被邀請人進行合作的合同副本,
·其他足以證明雙方進行合作的證件(傳真、信函等)。
移民局在10個工作日內對邀請函予以確認,邀請人將確認后的邀請函寄給被邀請人。被邀請人應親自前往拉脫維亞駐中國使館并提交:
----護照或拉承認的旅行證件,
----3×4 cm照片一張,
----經拉移民局確認過的邀請函。
辦理簽證還應交一定費用。
②辦理居留許可。居留許可的辦理一般需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,除支付520拉特的手續費(約合870美元)外,還要提供以下材料:
----填寫固定格式的申請,
----拉方認可的有效旅行證件,
----關于來拉臨時居住的邀請函,
----兩張3.5×4.5 cm 照片,
----健康證明(無麻風病、精神病、性病、艾滋病證明)
----無犯罪紀錄。
如系根據勞務合同來拉工作,則需補交以下證件:
----經過公證的專業和技術水平證明復印件,
----經過公證的勞務合同復印件,
----在拉擬居住地點的有關情況
----邀請人的有關證件
來拉工作的居住申請還需經拉福利部國家就業局批準。
如系來拉經商,則需補交以下材料:
----拉企業登記處核發的投資證明,
----經過公證的企業注冊許可證,
----經過公證的企業章程
----證明注冊企業直接經營活動(dong)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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